中国酒业协会第六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

发布时间:2025年07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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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3日至15日中国酒业协会第六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于以通讯方式召开。各项审议事项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意见反馈。截至2025年7月15日,协会办公室未收到任何常务理事单位对审议事项的异议。根据《中国酒业协会章程》及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,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。

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:


一、审议通过《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》

会议审议了《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》。报告指出,上半年协会在党建引领、产业服务、专业引领、标准建设、产城融合、国际交流、人才培育、文化建设、社会责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:筑牢党建根基,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;提升产业服务效能,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,启动《中国酒业“十五五”发展指导意见》编制;推进专业引领,成功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白酒T9峰会、2025中国葡萄酒领军企业T7峰会、第四届中国露酒T6峰会;健全标准体系,推进多项团体标准制定与发布;加速产城融合,成功举办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、2025四川国际美酒博览会;拓展国际交流,携茅台、洋河、西凤酒亮相新加坡及首尔国际展会;完善人才培育机制,开展多项专业培训与技能竞赛;文化建设渐成战略支点,开展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认定工作,牵头编撰《中国酒文化英汉双语辞典》;深化社会责任,发布中国酒业ESG报告。下半年,协会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举办T系列峰会,深化标准体系建设,推进产城融合与国际交流,完善人才培育机制,启动“中国酒学工程”等文化项目,举办2025全国理性饮酒宣传周等活动。会议原则同意该工作报告。


二、审议通过《2025年度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》

会议审议了《中国酒业协会2025年1—6月财务公示》。2025年上半年,协会收入主要来源于会费、接受捐赠、提供服务、政府补助及对外投资收益;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活动成本、管理费用及其他日常运行费用。会费收入用于组织会员活动和会员服务支出,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收入结余补足;公益捐赠收入用于公益支出,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收入结余弥补。协会严格按照《会计法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及协会内部规章规范会计核算,坚持党建引领财务治理,落实上级财务要求,强化审计监督,恪守厉行节约原则。会议同意该财务工作报告。


三、审议通过吸收新会员的议案

会议审议了《关于2025年第一、二季度吸收新会员的决议》(审议稿),同意吸收“厦门酒行家进出口酒业有限公司”等104家单位为中国酒业协会会员。


四、审议通过《中国酒业协会采购管理办法》

会议审议了《中国酒业协会采购管理办法》。会议认为,该办法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协会采购行为,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,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,促进协会廉政建设。